历史沿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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鹰潭早在公元前16世纪至前11世纪的商代中晚期已成为中国陶瓷生产的一个重要基地(月湖区童家镇角山窑址群的发掘曾在中国考古界引起巨大反响);市境西周以前属《尚书·禹贡》中的扬州之域,春秋为百越之地,战国先属越后属楚,秦时属九江郡。西汉至唐代一直由余汗县(今余干县)管辖(中间曾一度划入晋兴县管辖),唐代称鹰潭坊。唐永泰元年(765年)置贵溪县,鹰潭划为贵溪县辖地。明万历初在鹰潭设巡检司,清乾隆三十年(1765年)在鹰潭设司,同治三年(1864年)改设鹰潭镇,直至1956年。1957年1月升格为上饶地区直辖县级镇,1958年4月又降格为贵溪辖县级镇;1960年7月再次升格为上饶地区县级镇,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上饶地区所辖的县级鹰潭市。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省辖市,原县级鹰潭市区域改为市辖月湖区,同时辖贵溪县(1996年撤县设市)、余江县。 |